日前,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造假案件,只不过这回造假的是一辆重量级的大家伙-“叉车”。两名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嫌疑人迫于压力,已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6年9月底,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接到湖北省武汉市人潘某某报警,称其在天津市北辰区购买了一辆假冒知名品牌的叉车。据潘某某介绍,2016年9月初,其在网上看到天津北辰某企业要出售一辆某知名品牌二手叉车的消息。不久,潘某某就来到天津市北辰区与卖家进行商谈并查看叉车的质量和相关手续。最终,潘某某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辆叉车。但其将叉车运回武汉投入使用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完全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随后,其通过联系卖方进行商谈要去退货,但对方只支付了15000元的维修费用,并不给退货。
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的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这辆叉车的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都是假冒的,而且签订购买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和人名也是伪造的。随后,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本市宝坻区人王某(男,33岁)和马某(男,4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正在办案民警调查取证期间,今年2月7日和8日,王某和马某迫于压力先后到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二人如实供述了他们预谋实施作案的全过程。2016年3月,王某和马某经过预谋,从网上以不到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10吨叉车。二人随后对叉车进行翻新,并又从网上购买了一套2015年某知名品牌10吨叉车的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同时购买天津某工具厂的假公章。随后,二人又在全国各二手车网上销售平台发布销售信息。2016年9月11日,潘某某通过网上看到这条消息后,来到天津想购买该车。当时,马某冒充天津某工具厂的领导,王某冒充司机与潘某某进行商谈,最后以10万元的价格签订购车协议。在潘某某使用叉车发现问题后,王某只支付了15000元的维修费用。
目前,王某和马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